在宣城申请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需分别满足以下标准,结合2025年最新政策与实务要求整理如下:
一、发明专利申请标准
新颖性
定义:不属于现有技术,且无抵触申请。
具体要求:
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未在国内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无他人于申请日前向专利局提出相同发明申请,且该申请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例外情形: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在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他人未经同意泄露内容的,不丧失新颖性。
创造性
定义: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判断标准: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为准,需体现技术方案的非显而易见性。
实用性
定义: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具体要求:
技术方案可在产业中实施(如工业、农业、服务业等);
与现有技术相比,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功能、节约资源或防治污染等。
申请文件要求
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如有)、摘要等文件,清晰完整地描述发明内容。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标准
新颖性
定义:不属于现有技术,且无抵触申请。
具体要求:与发明专利新颖性标准一致,但审查中更侧重技术方案的直接应用性。
创造性
定义: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判断标准: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专利,但需体现技术方案的改进或优化。
实用性
定义: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具体要求:技术方案需具备可实施性,如产品形状、构造的改进需能实际生产。
申请文件要求
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等文件,重点展示产品的结构或构造改进。
保护期限与审查周期
保护期限: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审查周期:通常6-12个月,审查流程较发明专利简化。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标准
新颖性
定义:不属于现有设计,且无抵触申请。
具体要求:
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未在国内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
独创性
定义: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特点,即“不相近似”。
判断标准:以普通消费者的视角,判断设计是否具有显著差异。
适于工业应用
定义:外观设计必须能够用于工业生产,即能够以工业方法大量复制。
具体要求:设计需与产品结合,如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需应用于具体产品。
富有美感
定义:外观设计需引起消费者的审美情感,激发购买欲望。
判断标准:设计需符合大众审美趋势,具备艺术性或装饰性。
申请文件要求
需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六面视图及立体图)、简要说明等文件,清晰展示设计特征。
四、宣城本地政策支持
费用资助
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600元;
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
学生申请:全日制普通院校学生及青少年学生申请的专利,资助标准增加20%。
申请流程
受理部门:县市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受理,并统一上报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市直单位和个人直接向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审核与拨付: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资助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按比例承担。
申请时间
资助申请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集中受理上一年度内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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