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变更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因变更事项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变更事项及其所需材料:
一、变更公司名称
材料清单: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如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变更经营范围
材料清单: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若经营范围中有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还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注册资本
材料清单: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关于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需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如增资)。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变更注册地址
材料清单: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新住所使用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如涉及地址变更需修改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
材料清单: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标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同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如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需修改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变更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文件(如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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