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司名称变更核名要求与材料清单(2025年最新版)
一、名称变更核名要求
合规性要求
禁止使用词汇:名称中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如党政机关名称、政治敏感词汇、外国地名等。
唯一性要求:拟变更的名称需与宣城市内已注册的同行业公司名称不同,避免混淆市场。例如,若原公司名为“宣城XX贸易有限公司”,新名称需避免与“宣城XX商贸有限公司”等近似名称重复。
结构规范:名称结构需包含“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宣城XX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年限要求
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变更名称,需说明合理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例如,初创公司因“品牌升级”需变更名称,可提交《商标注册证》作为依据。
前置审批要求
若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前置审批(如金融、教育等),需在完成审批后,方可进行名称变更。例如,某企业想将名称从“XX投资”改为“XX金融”,因未取得金融牌照被驳回,后改用“XX资本管理”通过审核。
二、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过线上或线下核名后获取。
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体现新名称及修改内容。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实公司注册信息。
人员身份证明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明确办理核名事务的具体人员及权限。
特殊行业材料
若涉及前置审批行业(如金融、医疗等),需提交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例如,金融类公司需提供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其他材料
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用于核实公司经营场所。
《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体现公司组织架构变更。
《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若涉及注册资金变更,需同步提交。
三、操作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
线上核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开办”专区,选择“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时间1-3个工作日。
线下核名:前往宣城市工商局窗口提交材料,审核时间相同。
提交变更申请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至宣城市工商局窗口,或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审核通过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领取新执照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后续变更
印章变更:携带新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刻制新印章。
税务变更:前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提交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更新税务信息。
银行账户变更:携带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更新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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