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办理营业执照,需根据经营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准备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基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农村自建房:提供《宅基地证明》替代房产证。
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信息。
特殊行业材料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如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等),需先办理相关许可证(如《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再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其他材料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需使用特定名称);
从业人员证明:聘用员工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经营关系证明:家庭经营的需提供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基础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规定公司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等。
股东资格证明:
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人员信息材料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明确法定代表人任命情况,附身份证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提供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材料
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集群注册地址:部分区域提供免费备案地址(需确认当地政策)。
其他材料
前置审批文件:若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如烟草、药品、危险化学品等),需提交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需使用特定名称)。
三、2025年宣城新政变动提示
名称管理规范化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必须标注“(个体工商户)”字样,例如“宣城市宣州区XX超市(个体工商户)”。
禁止使用“中心”“基地”等字样,推荐“姓名+行业”模式(如“张三小吃店”)。
住所登记灵活化
以经营者户籍登记或有效身份登记的居所作为住所,经常居所与登记居所不一致的,以经常居所为准。
跨区迁移便利化
经营场所或经营者住所迁移至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无需注销原执照,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者简化流程
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变更经营者,无需注销原执照,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结清税款、滞纳金,完成个税汇算清缴;
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及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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