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公司名称变更的合法性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名称属于工商登记事项,变更需履行法定程序:
内部决议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变更决议;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若公司章程对名称变更另有规定,需优先遵循章程条款。
登记机关核准
名称变更需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申请,未经核准不得擅自使用新名称。
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营业执照,原名称同时失效。
时效限制
公司成立满一年后方可申请名称变更,且原名称保留期不超过一年,防止市场混淆。
二、实操指南:宣城公司名称变更全流程
步骤1:名称预先核准(1-3个工作日)
操作:登录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一网通办”平台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拟变更名称(建议准备3-5个备选名称)。
注意: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避免使用禁用词汇(如“国家”“中国”)或与现有企业重复。
步骤2: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1个工作日)
操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决议》,明确新名称、生效日期及章程修改条款,全体股东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
材料:股东会决议原件、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步骤3:提交工商变更申请(1-2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方式: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上传电子版材料,或预约线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步骤4:领取新营业执照(3-5个工作日)
操作:审核通过后,携带原营业执照正副本至工商窗口换领新执照,并缴销旧执照。
步骤5:后续变更手续(同步推进)
印章变更:携带新营业执照至公安局指定刻章点,重新刻制公章、财务章等,并缴销旧章。
银行账户变更:预约开户银行客户经理,提交新营业执照、印章及法人身份证,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及预留印鉴。
税务登记变更: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变更申请,上传新营业执照及章程修正案,更新税务系统名称信息。
社保与公积金变更:登录宣城市人社局官网,更新单位信息并重新签订税银三方协议。
资质证书与合同变更:梳理公司持有的行业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及知识产权证书(如商标、专利),通过主管部门官网或线下窗口提交变更申请;通知合同相对方名称变更事宜,通过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承接。
步骤6:信息公示与品牌衔接(30日内完成)
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名称变更信息,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品牌更新:同步修改官网、公众号、宣传册等品牌标识,确保客户认知统一。
三、关键风险提示
材料真实性:所有文件需与工商备案信息一致,股东签字需与预留印鉴相符,否则可能被驳回或引发法律纠纷。
时效合规:名称变更决议作出后30日内需完成工商登记,逾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全链条闭环管理:若未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税务登记等,可能导致付款失败、税务申报异常或影响征信。
品牌认知转换:需通过多渠道宣传新名称,避免客户因名称混淆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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