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司变更名称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核准公司新名称:
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提供5个以上名称以供核准。
领取《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领取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并加盖公章。
准备并提交变更材料:
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提交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提交承诺书(原件)。
提交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提交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如有需要,提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营业执照:
将整理好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等材料提交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工商局接收材料后,会发放《变更受理通知书》。
持《变更受理通知书》领取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
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等材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变更税务登记证: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提交相关材料,如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
变更银行信息:
携带新营业执照、新公章等材料,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银行信息变更,包括更换开户许可证及印章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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