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注销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用于正式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相关文件: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需明确公司解散的决定及清算组的成立。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详细说明清算过程和结果。
清算组成员的备案确认申请书:用于证明清算组的合法成立。
税务注销证明: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证明公司已结清所有税款,包括国税和地税的注销通知书。
财务审计报告(如有税务问题):需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提供所有报表、凭证、账本及银行对账单。
营业执照及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需缴回原登记机关。
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需到公安机关指定刻制点注销。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证明公司银行账户已注销。
社保和公积金注销证明:
社保注销证明:需提交社保登记证注销或相关解散文书。
公积金账户注销证明:需结清公积金账户并注销。
公告材料: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需在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公告45日。
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用于核实身份。
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需明确代理权限。
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印鉴卡等:需缴回或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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