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和流程如下:
所需材料
基础申请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中方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备案章,外方投资者为企业法人时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为个人时提供护照复印件(含照片页、签字页、出入境页)。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
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董事委派书和总经理推荐书(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
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
场地与资质文件
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房产产权证明、租房协议及红本租赁凭证。
外资备案相关文件。
涉及特定行业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如环保审批意见、行业专项审批文件)。
财务与信用文件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
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
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范围涉及进出口业务时需提交)。
注册流程
名称核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3-5个备选公司名称,确保名称符合规定且无重名。
商务部门审批
向商务委或外经贸部门提交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等材料,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工商注册登记
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刻制印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并在注册后30天内完成登记。
银行开户
选择银行开立公司基本账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如需外汇业务)。
海关备案
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涉及进出口业务时需完成该步骤。
统计登记
到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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