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根据变更事项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常见变更事项所需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变更税务登记表》:这是进行税务变更登记的基础表格,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并提交。
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需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原件,若涉及证件项目内容的变更,需提交这些原件。
二、特定变更事项所需材料
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需提供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
需提供股权转让协议、验资报告复印件(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
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
变更地址:
需提供《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如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
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涉及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
需提供变更后的代码证复印件。
外资企业变更:
需提供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复印件。
涉及章程内容变更:
需提供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书面申请:明确说明变更事项及原因。
承继原纳税人债权债务及账务连续核算证明:证明企业在变更后将继续承继原纳税人的债权债务,并保持账务的连续核算。
相关财务报表:如涉及财务数据的变更,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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