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该申请书应明确填写公司变更前后的注册地址等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公司加盖公章,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该证明应明确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及授权期限。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明确同意变更注册地址,并由全体股东或董事签字确认。决议内容应详细、规范,涵盖变更的具体原因、新地址等关键要素。
公司章程修正案:体现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内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修正案需对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条款进行精准修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新住所使用证明:
若新地址为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产权人身份证明。
若新地址为租赁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东身份证明。租赁合同需明确载明商用性质,且合同期限通常需一年以上。
若房屋未取得房产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等。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用于换发新的营业执照,需保证证件完整、无损坏。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
若涉及跨登记机关辖区变更地址,可能还需提交《企业迁移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根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补充材料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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