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变更营业执照,需根据变更事项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不同变更事项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
一、核心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作为变更的基础凭证,必须提供原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用于验证法人身份,确保变更申请的合法性。
原公司章程:作为变更的参考依据,反映公司原始的组织架构和运营规范。
二、特定变更事项材料
变更公司名称
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证明新名称已通过核准。
公章:用于在变更申请文件上盖章确认。
变更股东或法人
新旧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明确变更前后的身份信息。
新法人的一寸照片两张、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用于办理新法人的相关登记手续。
变更地址
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证明新地址的合法性和使用权。
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确保新地址符合相关规定。
变更经营范围
新的经营范围描述:明确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变更注册资金
原验资报告复印件:证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如适用)。
开户许可证原件(如变更涉及银行账户信息):证明公司已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三、通用辅助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证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未办理“三证合一”)。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证明公司已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如未办理“三证合一”)。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用于在变更申请文件上盖章确认。
四、申请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明确变更事项和申请内容。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如适用):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此文件。
股东会决议:证明变更事项已经股东会同意。
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反映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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