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注销公司需遵循一系列法定流程,涉及税务清算、工商注销备案、公告公示等多个环节。以下是详细的手续指南:
一、注销前准备:决策与清算
召开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明确同意公司注销并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需为公司股东或专业人员(如律师、会计师),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成立清算组并备案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备案公告,公示期为45天(一般注销)或20天(简易注销,需满足无债权债务等条件)。
税务清算
向宣城市税务局申请税务注销,提交以下材料:
清算报告(含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税款缴纳情况);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近三年税款缴纳证明及发票领购簿;
结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取得《清税证明》。
二、工商注销登记
提交材料至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宣州区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
所需材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
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注销证明(《清税证明》);
公告凭证(报纸报样或公示系统截图);
简易注销需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办理时限
简易注销:公示期满20天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般注销:公示期满45天后,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时限6个工作日)。
三、其他注销事项
社保账户注销
提交《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至社保局,结清欠缴费用后取得《社保注销通知单》。
银行账户注销
持《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及印章至开户行办理,注销基本户及一般户。
印章注销
持《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及刻章登记卡至公安机关缴销公章、财务章等。
分支机构注销
若有分公司,需先完成其注销登记,提交分公司注销证明。
四、注意事项
合规性风险
未结清税款、债务或未完成公告将导致注销被拒,可能面临税务处罚或信用惩戒。
虚假材料或隐瞒债务可能引发法律责任。
材料保存
注销后需保存清算报告、注销证明等文件至少5年,以备查验。
代理机构选择
复杂情况可委托代理机构(费用约数千元至万元),需核查其资质(如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许可证)及过往客户评价。
五、费用参考
自行办理:仅需工本费(如登报费用约200-500元)。
代理服务:费用因服务内容而异,简易注销约2000-5000元,一般注销约5000-10000元(含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等全程服务)。
总结:宣城公司注销需依次完成清算、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备案等步骤,建议提前规划时间(一般需2-6个月),并确保所有环节合规。如需代理服务,可对比多家机构报价及资质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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