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进行工商注册需满足以下条件,涵盖主体资格、经营场所、组织架构及前置许可四大核心要素:
一、主体资格合法性
股东与法定代表人要求
股东需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且无特定禁止性身份(如国有企业高层、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得投资设立公司)。
法定代表人可由股东之一担任或外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无不良记录要求
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破产清算未满三年、服刑人员执行期未满三年(经济犯罪未满五年)、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得注册公司。
二、经营场所合规性
场所性质要求
注册地址需为商业或工业用途,不得使用住宅。
证明文件要求
需提供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需租赁协议);若经营场所为住宅,还需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证明。
三、公司组织架构完备性
股东人数与出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一至五十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需一人。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特殊行业(如招投标、合作方要求)可能需要实际缴纳一定金额。
公司章程制定要求
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明确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等事项,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组织机构设置要求
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具体设置根据公司规模而定)。
四、前置许可与特殊行业要求
前置审批行业要求
申报的经营项目中涉及前置审批的(如食品、药品、教育等),需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特殊行业资格要求
经营特定行业需具备相关资格或证书,如经营自行车、摩托车、家电修理需有相关专业证书,经营食品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声明:所发稿件、图片、视频均仅用于学习交流,不作为公正性证明,文章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或网民投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