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城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国内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并附送中文译文。
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
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居留证明。
《商标注册申请书》:
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签字。
商标图样:
需提交清晰的商标图样,图样应当清晰易识别,不含有任何模糊或不清楚的部分。
如果是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一份。
图样规格、颜色等应符合要求,像素大小在400×400至1500×1500之间,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商品/服务项目清单: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来填写。
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还需提交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申请人主张优先权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提交优先权声明及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商标使用说明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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