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公司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法人与董事和监事并称为公司的三大支柱。不过对于有分公司的企业老板来说,会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分公司注册成立之后,分公司规章里的法人应该写谁的名字。是写总公司的法人名字还是分公司负责人的名字呢?
分公司注册成立后,法定代表人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人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人,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公司,如果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登记证书,用人单位可以委托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还能再设立子公司吗?
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称为支公司。
子公司是母公司出资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分公司没有对外投资主体资格,不能成立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向公司注册机构申请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他也不能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成立其他公司。
综上所述,关于分公司注册之后的法人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到这了,希望成立了分公司的老板们都能明白法人与分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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