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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城上海商标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有哪些?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7 11:35:10点击:

注册商标后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能会被其他人以此为由申请撤销该商标,如果知道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要求,就可以适当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进行商标撤三答辩。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导致商标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企业的商标知识产权,所以学习、执行商标的使用规范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

上海商标注册

申请注册商标,获得商标专用权后,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将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服务续展手续,期满未服务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注册商标更懂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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