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材料
(一)字号名称变更
1.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已取得名称预先核准的,在表格中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原件1份);
4. 个体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经营场所变更
1.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个体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经营者变更
1.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经营者转让协议(原件1份;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转让协议,未能提供的,需要转让双方亲自到注册登记部门签署转让协议)(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4.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军官证、退休证及其他能证明合法身份的证件;香港居民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区护照复印件(任选其一);澳门居民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区护照复印件(任选其一);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复印件(任选其一)】(注:只有港澳永久居民才能服务港澳个体户);
5. 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以上就是上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相信大家对个体工商户如何变更都有了一个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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