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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城分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手续介绍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7 17:28:29点击:

许多企业在更改营业执照地址后没有更改工商登记信息,导致工商登记机关找不到公司的正确地址,有时文件无法准确发送给公司。分公司变更地址需要什么材料?工商变更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分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材料。

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属于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书、资料;

(1)企业注册变更表和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相关证明;

(3)由税务机关签发的原始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登记表等);

(4)其他相关信息。

3.根据规定,税务人员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在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变更或者发表变更之日起30天内,持下列证明书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相关证明;

(2)由税务机关签发的原始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等);

(3)其他相关信息。

4、纳税人提交的变更登记文件、资料齐全的,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查,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

5.税务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天内审核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内容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重新发行修改后的内容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内容发生变化,税务登记证内容没有变更,税务机关不再发行税务登记证。

以上就是分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手续介绍,希望对大家来说有所帮助,更多工商变更内容可咨询工商变更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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